信息来源:青海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20-10-15 浏览人数:1607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在线完成申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后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件一式2份)报至省科技厅。
2.申报时限。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8:00至11月26日16:00,我厅将对预申报书集中审核后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1日18:00。
3.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联 系 人:省科技厅省外专局 颜有奎
联系电话:0971-8231735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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